北京社保生育险并未取消,而是自2020年起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保留原有险种并优化管理,确保待遇不变且报销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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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实施背景
2020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遵循“保留险种、统一管理”原则。两险合并后,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及经办服务实现一体化,但生育保险作为独立险种仍存在,职工个人无需额外缴费。 -
待遇保障与优化
合并后生育津贴、医疗费用报销等权益不受影响,且报销标准有所提高。例如,产检费用上限从1400元增至3000元,顺产报销额度提升至5000元,并首次将产褥期感染等纳入报销范围。 -
报销条件与流程简化
需满足连续缴费满9个月(不足者可补支),持社保卡和生育服务单可实时结算。异地分娩或未带证件者需单位手工报销,流程电子化后效率显著提升。 -
覆盖范围扩大
政策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农民工),无论户籍或性别均可参保。男性职工也可享受陪产假津贴,体现制度公平性。
提示:参保人需注意保留医疗票据,产后3个月内提交单位申请报销。政策动态调整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确保及时享受最新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