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核心流程包括: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报告,最终结论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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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委托
个人需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由法院组织双方协商选择鉴定机构;若协商不成,法院将直接指定机构。需准备被鉴定人病史、家族病史等材料,确保鉴定机构全面评估。 -
鉴定实施
鉴定机构受理后,3名以上专业人员(含2名鉴定人)会阅卷、面谈、心理测试等,明确诊断依据,15个工作日内完成。重点评估被鉴定人的法定行为能力及因果关系。 -
结论与异议
结果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形式出具,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对结论有异议,可在被告知时或开庭前申请重新鉴定,但需提供合理依据以提高司法效率。
提示:鉴定需通过办案机关委托,个人无法直接申请;提前准备完整病史资料可加速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