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病历证明需由正规医疗机构开具,核心流程包括就诊检查、医生诊断、盖章审核三个环节,且需确保病历与诊断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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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与检查
患者需携带身份证明到门诊科室就医,医生根据病情安排相关检查,形成门诊病历记录。住院患者可复印病历并联系主治医生协助。 -
诊断证明开具
经治医生需依据检查结果和病历客观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内容需科学严谨,禁止跨专业或人情假条。门诊患者需当日持病历到服务台办理,特殊情况可由直系亲属代办。 -
审核与盖章
门诊部工作人员核对病历与证明内容的一致性后加盖专用章,印迹需清晰端正。非当日办理的证明需系统复核,特殊情况下需门诊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
提示: 务必选择正规医院,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避免因流程不符导致证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