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病历丢失后,可携带身份证件到原就诊医院补办,需填写申请表并由医生重新开具证明,部分医院支持电子病历调取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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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流程
- 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若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及委托材料。
- 前往医院病案室或门诊办公室,填写病历补办申请表,说明丢失原因。
- 由原接诊医生重新开具诊断证明,并到指定部门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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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电子病历:部分医院系统存有电子记录,可直接调取打印,无需医生重开证明。
- 跨院补办:若原医院无存档,需提供其他就诊记录辅助补办,或联系当地卫健部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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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补办可能收取工本费,费用因医院而异。
- 急诊病历补办需加注“补录”字样,避免法律纠纷。
及时补办病历可确保后续就医或保险报销顺畅,建议妥善保管原件或留存电子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