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制度始于2001年,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面实施为标志,后续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体系,形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保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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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启动(2001年)
天津市作为全国医保改革试点城市之一,于2001年正式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取代原有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实现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的统筹模式。 -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2010年后)
在职工医保基础上,天津逐步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学生、儿童、无业居民等非职工群体,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 -
持续优化与补充保障
近年来,天津通过提高报销比例、扩大药品目录、推行大病保险等措施强化保障力度,并探索“互联网+医保”服务,提升便民水平。
天津医保历经20余年发展,已构建起“职工+居民”双轨并行的成熟体系,为市民提供基础医疗兜底和多样化健康服务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