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级别需要根据具体层级进行区分,主要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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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疾控局)
属于副部级单位,隶属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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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一般为厅级单位,由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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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多为正处级单位,受省级卫健委领导,负责具体执行省级防控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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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通常为股级或副科级单位,依托县级医院或卫生院设置,承担基层疾病监测和防控工作。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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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疾控局作为最高层级机构,负责全国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科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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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机构则侧重地方性疾病的防控和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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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机构均属于卫生健康部门直属的公益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以上信息综合了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实际架构和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