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结余留用政策已在全国多地实施,旨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激励医疗机构合理控费。目前,湖南、汉中、张掖、攀枝花、石家庄等地都在积极推进医保结余留用政策。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 湖南省:截至目前,全省共组建 161 个医共体,其中 44 个试点县共组建 69 个医共体,28 个试点县已实行医保基金打包付费、结余留用模式。在最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评价中,湖南位居全国第 7 位。
- 汉中市:出台《汉中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细则(试行)》,对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相关事宜作出规定,包括医保资金预算管理、结余留用金额核算等方面。
- 张掖市:市医保局组织开展 2024 年度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培训,明确结余留用资金数据填写规范要求,以切实做好国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发挥激励导向作用。
- 攀枝花市:2024 年 6 月 21 日,市医保局联合多部门印发通知,对全市范围内符合 “五统一” 的医共体实施医保支持措施。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实行 “双打包” 付费,门诊费用遵循 “结余留用、超支不补” 原则,结余部分经考核达标后归医共体所有。
- 石家庄市:跟进落实同期全部 30 个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施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返还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资金 3.3 亿元,位列全省第一。
不同地区的医保结余留用政策在具体实施细节上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官方信息,以了解详细政策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