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医保结余留用资金分配方案,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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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基层倾斜 :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乡村医院),适当提高其分配比例,强化其健康“守门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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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款专用 :医保结余留用资金需专项用于医共体医疗建设、分级诊疗、人才培养等政策目标,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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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导向 :与医疗机构工作量、考核结果挂钩,避免平均发放。例如,完成约定采购量且考核合格的医疗机构,可按结余测算基数的50%比例留用资金。
二、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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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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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用于医疗建设 :支持薄弱专科建设、专家补助、义诊支出、健康教育、人员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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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用于工作量考核奖励 :根据医疗机构完成集采药品采购量、考核结果等指标分配,具体份额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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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建设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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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外请专家、帮扶团队、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优先保障基层医疗机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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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项经费列支渠道,确保资金专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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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与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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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包括集采药品采购量完成率、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控制、患者使用量占比、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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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方式 :按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分配资金,兑现到人且不计入年度绩效工资总额,涉及个税人员需主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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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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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结余留用比例和分配额度根据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情况、集采药品使用量等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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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管理 :医疗机构需建立内部资金分配机制,优先保障医务人员使用集采中选药品的激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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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协同 :与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衔接,通过扩大采购量基数、优化中选药品使用等方式,提高结余测算基数。
通过以上方案,既激励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药品集采改革,又保障了医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强化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