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用于共济父母的医保费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操作规范:
一、共济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共济给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其中,父母属于明确包含在政策范围内的近亲属。
二、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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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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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如父母)需参加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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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账户人(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需有足够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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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
- 仅限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可用于门诊统筹基金或商业保险(如“湖南医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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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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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湘医保”App或微信公众号的“家庭共济”模块绑定亲属关系,最多可绑定10名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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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家庭成员只能接受一个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但职工本人可同时绑定多个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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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流程(以“湘医保”App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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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App后进入“家庭共济”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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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亲属关系并确认参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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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个账代缴城乡居民”功能,输入被绑定人身份证号及缴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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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个人账户余额充足后完成代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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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为非直系亲属(如兄弟姐妹、祖父母等)代缴,需通过“湘医保”App申请家庭共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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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仅限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医保卡不可共用。
以上政策适用于湖南省大部分地区,具体操作可能因城市细则略有差异,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