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元
根据2025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金额如下:
一、起付标准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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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群
起付标准为 3万元 ,即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的部分方可申请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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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既往症人群
起付标准为 3万元 ,与健康人群相同。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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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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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群:超过起付额部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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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既往症人群:超过起付额部分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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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额限制 :
大病保险年报销限额为 100万元 ,与起付标准无直接关联。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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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适用于北京市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但城乡居民医保的起付标准、缴费标准等与职工医保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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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流程及细则建议咨询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官方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