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账户
根据上海医保政策,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主要进入 统筹账户 ,具体说明如下:
一、费用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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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组成
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按比例划入两个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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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计入 医保统筹账户 ,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等大额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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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作为 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 ,用于补充职工医保综合减负,主要保障大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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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构成
职工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约2%)及单位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的30%(按政策调整后比例)共同构成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药店购药及部分住院自付费用。
二、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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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 :
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符合医保目录的住院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等。例如,普通门诊费用、全自费项目及工伤、生育等特定情形均不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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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
用于支付门诊小额费用、药店购药、住院自付比例内的费用等。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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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包括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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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医保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如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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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监管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均纳入社保中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若需查询具体账户金额或报销流程,可携带身份证至当地社保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