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新农合大病救助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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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缴纳本年度新农合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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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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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要求 :需符合新农合大病救助的病种目录,如重大疾病、特殊疾病等。
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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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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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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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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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如低保证明、贫困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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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诊断书、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及住院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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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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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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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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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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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 :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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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审核 :村委会对材料进行初步核查,签署意见并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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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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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将材料报送乡镇民政办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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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办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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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通过后,救助金由银行机构代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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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批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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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状况核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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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金发放周期为每年1月和7月。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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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 :用人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新农合费用,职工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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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医疗费用可直接由社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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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具体办理流程及材料要求可咨询当地乡镇民政办或医保部门。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淄博市最新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医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