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根据参保人群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划入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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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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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部分 :100%计入个人账户(即个人缴纳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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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 :过去按年龄划分(35岁以下1%-2%、35岁以上2%-4%),改革后统一按统筹地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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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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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入标准 :按统筹地区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划入,与个人缴费年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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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退休人员每月医保计入金额 = 统筹地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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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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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3年云南省统一了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取消了过去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的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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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对在职职工单位缴费部分的划入标准存在差异(如昆明市35岁以下3.3%、50岁以上4.3%),但退休人员划入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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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影响 :改革后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金额与缴费年限无关,但统筹基金对门诊共济保障的投入比例从4%降至2%。
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