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医保的实施时间因医保类型而异。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于 2001 年 7 月开始实行,在此之前,国有职工身份的工龄可作为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 。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 2007 年,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保险体系,覆盖了更广泛人群 。
2001 年 7 月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南昌市医保体系的重要开端,为职工群体提供了医疗保障基础。2007 年建立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让更多居民纳入医保保障范围,包括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扩大了医保覆盖广度。
南昌市医保体系自建立以来,不断发展完善,后续又在缴费标准、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等方面进行调整优化,如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南昌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南昌市医保相关政策调整和具体使用规则,可关注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官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