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江西省职工医保最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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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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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600元/年,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部分纳入统筹基金报销。 - 不同医疗机构等级支付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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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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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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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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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支付比例比在职职工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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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在职人员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800元,退休人员提高至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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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共济使用
- 2023年1月底前,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
二、个人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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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入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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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从2.9%降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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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从3.5%降至每人每月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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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报销激励机制
- 若某年医保基金零报销,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少1000元,累计提高不超过原限额的20%。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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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 自2025年起,连续参保满4年的居民医保人员,每满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次,每次不低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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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统一
- 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者缴费基数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确定,灵活就业者缴费比例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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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更新
-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3年),新增126种药品,涵盖抗肿瘤、罕见病等领域。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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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处理 :连续断保4年以上的需补缴,补缴后等待期(含变动等待期)不低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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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障 :门诊统筹起付线为1.45万元(低保标准为7250元),超过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细则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