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陕西省渭南市医保门诊相关政策的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一、普通门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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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各统筹区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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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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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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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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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000元(2024年调整后标准),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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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与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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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对象:具有渭南市户籍或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及在校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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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个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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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慢特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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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与待遇
包含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20余种病种,实行年度参保、年度享受。支付范围涵盖药品、诊疗项目、特殊材料等费用,特药保障按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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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提升
- 门诊慢特病Ⅰ类、Ⅱ类病种支付比例提高至80%,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提高至90%。
三、生育相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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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统筹
将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提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水平。
四、其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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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自然年度内新参保城乡居民(含新生儿、退役军人)可立即签约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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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2024年集中缴费期为9月至12月20日,补缴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减轻了参保群众特别是慢性病患者和生育家庭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