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政策规定,本省医保跨市是否需要办理转移接续,需根据就业地点变化和参保类型综合判断,具体说明如下:
一、是否需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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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地变化是转移前提
若参保人员因就业地点跨市变动(如更换工作、退休等),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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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流动无需转移
若仅在省内不同城市间流动(如城市间跳槽),无需办理转移手续,但需在新的工作地重新参保。
二、转移接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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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如“闽政通”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提交申请,上传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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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参保人可通过“闽政通”APP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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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参保人可关注“小保”系列短视频获取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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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拨打当地医保热线或前往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材料包括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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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参保
跨市流动时需确保新参保地无重复参保,否则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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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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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随医保关系转移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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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医保待遇按转出地规定继续享受,成功转移后即可在新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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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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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流动未重新就业的参保人,需参加转入地居民医保并办理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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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明确大市范围内流动就业无需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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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依据
医保转移接续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等法规,确保参保人员跨市流动时医疗保障权益的连续性。
本省医保跨市是否需要转移取决于就业地点变化,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办理转移手续,避免影响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