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农合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可直接享受"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无需垫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本地就医一致。新农合省内异地就医政策覆盖住院、门诊特殊病等医疗类型,患者只需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大幅减轻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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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与范围
云南省内所有参加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在省内跨县(市、区)就医时均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覆盖范围包括住院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 -
备案与结算流程
- 无需提前备案:自2023年起,云南省内异地就医取消备案手续,参保人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即可办理入院。
- 直接结算:出院时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医院与医保系统自动结算,无需垫资再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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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政策
- 报销比例与参保地同级医疗机构标准一致,例如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85%、县级医院75%。
- 门诊特殊病种按病种限额报销,年度累计费用超过起付线后即可按比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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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选择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云南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 若因系统故障未能直接结算,保留票据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手工报销,时限为1年内。
云南省新农合异地就医政策极大便利了流动人口与农村患者,建议提前确认医院是否开通联网结算功能,并确保社保卡状态正常。遇到问题可拨打参保地医保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