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保可以异地使用。
河北省内异地就医
自2021年9月起,河北省实现了省内就医无异地,全省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实现了省内医保无感“漫游”。这意味着河北省内的参保人员在省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和住院治疗,以及在定点药店购药,都可以直接使用医保进行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
对于跨省异地就医,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后,参保人员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住院直接结算。
京津冀异地就医
京津冀区域内的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异地就医待遇政策
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其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及其他特殊政策规定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微信公众号或门户网站自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现“零跑腿、不见面”的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具体流程如下:
- 打开河北省异地就医备案平台,进入事项须知页面。
- 进入登录注册页面,进行登录或者注册。
- 如果第一次登录需要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
- 进入首页,点击新增备案人。
- 录入相关信息,然后到找回密码界面录入相关信息即可。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河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通过向在外省参保的近亲属医保钱包转账的方式,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这主要是解决近亲属在外省参保无法使用个人账户共济的问题,让广大参保群众更好享受医保改革红利。
通过以上政策和措施,河北省医保可以实现异地使用,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