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医保范围主要包括药品报销范围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具体如下:
一、药品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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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覆盖
按《内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含西药、中成药、民族药共2373种)执行,分为甲类和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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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全额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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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先自付10%,剩余部分纳入报销范围(最小包装单价≥100元按特殊用药自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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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药品目录定期调整,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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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支付费用
按《内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报销,包括基本医疗费用和部分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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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支付情形
因工伤、第三方责任、公共卫生等特定情形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三、其他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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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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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覆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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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提供专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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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可视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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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门诊统筹限额2021年10月1日起调整,仅限支付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合规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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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改革成效
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达580元,报销比例74.87%,较五年前提升6.2%。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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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药品、诊疗项目以最新医保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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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疾病需通过门诊慢特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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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备案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内江医疗保障局或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