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规则如下:
一、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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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支付
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含急诊)产生的自费部分,如普通门诊、住院门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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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可用于购买准字号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及消毒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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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医疗与体检
支付二类疫苗、健康体检费用等预防性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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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健康保险
部分城市允许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如住院自费险、重大疾病险等。
二、家庭共济功能
自2024年7月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扩展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使用,绑定成功后可直接用于其参保的医保项目。
三、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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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费用 :部分地区支持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指定健身场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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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合规费用 :如职业病诊断、工伤医疗费用等特定情形。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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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不足时的处理
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自费部分,需自费或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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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不可直接用于住院报销
住院费用需先通过统筹基金报销,个人自付部分再从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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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不可借给他人
个人账户资金仅限本人使用,不可直接或间接转移给他人。
五、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对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政策存在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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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支持购买“医保账户住院自费医疗保险”等专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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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允许用于支付健身费用。
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