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西藏大病二次报销标准如下:
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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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起付线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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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 :起付线为1万元
二、报销比例分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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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6万元(含6万元)
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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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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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
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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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
报销比例70%
三、特殊病种与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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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如恶性肿瘤、血透等):15万元以上合规费用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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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可纳入报销范围,但需符合医保目录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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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最高支付限额 :政策设定了多个报销阶梯,但未规定总支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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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治疗 :经批准转至外地就医的,报销比例统一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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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起付线及报销比例可能根据当地经济水平调整,建议参保人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西藏地区现行政策,具体执行以参保时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