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我国现行社保政策,四胎生育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具体原因如下:
一、政策法规限制
我国目前仅实施 三胎生育政策 ,第四胎生育仍属 超生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超生产生的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全额承担,医保不予报销。
二、医保报销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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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生育保险基金仅覆盖 女职工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 (如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等),而超生生育不在保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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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居民医保可报销普通门诊、大病和特殊门诊费用,但生育相关费用(如产前检查、手术等)不在其报销目录内。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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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医疗费用的区分
若女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可申领生育津贴(按工资标准发放),但需符合晚育条件;生育医疗费用需单独申领,且仅限符合医保规定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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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政策可能性
目前全国尚未有放开四胎的官方政策,建议关注国务院及各地社保部门的最新通知。
四胎生育的医疗费用需自费,建议通过家庭支持、储蓄或商业保险等方式应对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