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2025年凌源市新政策及医保相关规定,孕检费用使用职工医保后是否还能报销,需分情况说明:
一、医保报销政策调整
-
生育医疗保障待遇升级
自2025年1月1日起,凌源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别建立生育产前检查门诊,将超出生育产前检查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 - 职工医保支付限额2000元/人,报销比例70%;
- 居民医保支付限额1500元/人,报销比例60%。
-
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
所有参保人员在本地及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均不设起付标准,执行与普通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
二、报销流程与注意事项
-
报销时间
孕期待遇享受期覆盖整个孕期,可跨年,但每个孕期仅限享受一次支付限额。
-
报销材料
需提供完整产检票据,社保局审核后直接结算。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2025年2月28日前已按旧政策报销部分产检费用,3月1日新增费用可按新政策补报差额(最多补报1200-600元)。
-
住院医疗费用需在出院时结算,按新政策执行。
-
三、其他相关说明
-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的衔接
若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产检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无需使用医保卡;若未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异地人员政策
除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其他异地人员类别的产前检查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孕检费用使用职工医保后,符合新政策规定的部分仍可报销,但需注意报销限额、材料准备及与生育保险的衔接问题。建议孕前咨询医院医保办,确保顺利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