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职工医保退休后仍保留个人账户,但划入金额和规则有所调整。①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由统筹基金定额划入;②划入标准与养老金水平或当地平均养老金挂钩;③原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具体规则包括:每月按固定比例或金额划入资金,通常为本人养老金的2%-4%或当地平均养老金的2.5%左右。资金用途限定于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等医疗支出,不得提取现金。若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当地规定(如湖南需男满30年、女满25年),退休时需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否则无法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需注意,个人账户改革后,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但门诊共济保障同步增强。退休人员应及时查询当地医保局公布的年度划账标准,确保账户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