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揭阳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相关政策,综合整理如下:
一、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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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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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的6%划入个人账户(如35岁以下20%、46岁退休前3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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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个人缴纳部分和灵活就业人员均按定额6元征收,征收品目代码为10203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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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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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起,税务部门停止接收单位缴纳部分参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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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部分延续至2023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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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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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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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参保人员在本市及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急诊、急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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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享9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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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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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累计支付限额30万元,超过部分按大病保险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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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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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自付超1万元按65%报销,市外按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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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自付超2000元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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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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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达到累计缴费年限后无需再缴纳大病保险费,但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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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需提供《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官方通知,具体执行以揭阳市医疗保障局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