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病二次报销流程如下:
一、报销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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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深圳市大病医疗保险且完成新农合报销(自付费用超过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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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提交申请。
二、报销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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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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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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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补偿结算单或参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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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发票及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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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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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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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疾病诊断证明(如重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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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证(新农合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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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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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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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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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参保人员需先完成新农合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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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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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核查身份、参保状态及费用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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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报销金额将转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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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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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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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大额医疗互助起付线:在职职工2000元,退休人员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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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首次起付线1300元,后续每次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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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二次报销比例通常为50%-70%,具体比例因政策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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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 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办理,逾期可能影响报销。
五、咨询渠道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联系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或社区合作医疗机构,获取最新政策及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