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医保终止后,你可以选择重新参保其他医保类型,比如城乡居民医保,但需注意居民不能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要先将原医保关系注销;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虑后续的医疗保障规划。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 办理医保终止及账户清退:若你之前参加的是哈尔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目前处于暂停参保状态,可于每月 25 日前的工作日,持身份证、哈尔滨的银行借记卡、代办人身份证(如需代办),就近至哈尔滨市的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终止、账户清退。
- 参保城乡居民医保:
- 条件:未参加其他形式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及外地城乡居民医保,农垦、铁路、森工等行业医保等)的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已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需将原医疗保险关系注销后,方可参加。
- 办理方式:
- 线下:城乡居民可就近到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街道劳动保障工作站或村委员会(即基层代办点)办理参保。例如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终止参保,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和参保人的授权委托书,现场领取并填写《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关系终止申请表》 。曾经在哈读书的大学生参保人员也可就近到全市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先进行人员调动后再办理终止。
- 线上:可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参保。参保人还可下载龙江人设 APP 注册后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终止参保,登录后在 “服务” 中找到 “社会保险服务”,在 “社会保险服务” 里点击 “居民医保注销” 即可完成注销终止。
- 注意集中缴费期:过了集中缴费期也可参保缴费,但可能会增加缴费金额或有 3 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不享受医保待遇,建议在集中缴费期及时办理参保缴费。例如 2023 年 2 月 21 日至 6 月 30 日参保缴费的,个人只缴纳 380 元,政府补助 610 元,自缴费到账之日起 90 天后,启动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参保缴费的,除个人缴费 380 元外,还需承担政府补助 610 元,一次性缴纳 990 元,且自缴费到账之日起 90 天后,启动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 12 月 31 日 。
哈市医保终止后,要依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及时、正确地办理后续医保相关事宜,以保障自身的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