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职工医保政策,个人账户每月划入金额因参保类型和年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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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比例
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的2%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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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以个人缴费基数为基数,2025年统一按0.8%计入个人账户,不建立个人账户。
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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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及以上
按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例如2024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000元,则每月划入金额为$7000 \times 4.8% = 3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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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
按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5%划入,例如2024年为336元。
三、地区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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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划入 :郑州市退休人员每月划入95元,开封、安阳、鹤壁、许昌等市为60元,新乡市为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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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养老金挂钩 :改革后不再与退休人员养老金挂钩,统一按比例划入。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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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限制
个人账户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当年缴费总额,超出部分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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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用于支付门诊费用、购药及住院自付部分,配偶、父母、子女也可使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河南省医保政策调整内容,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