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多种报销政策
关于少儿医保父母单位报销的政策,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 单位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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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家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若父母有工作单位,由父母单位各报销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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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父母一方有工作单位而另一方有经济收入,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报销30元;若父母一方有工作单位而另一方无经济收入,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全额报销;若父母双方均无工作单位但有经济收入,则由家庭承担。
- 个人缴费补助 :
- “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部分,可由父母所在单位按“男单女双”每年补助50元(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若父母双方均无用人单位,则由家庭承担。
- 儿童统筹医疗保险 :
- 在某些地区,儿童统筹医疗保险是由机关事业单位自筹资金、自定政策管理,不属于社保局管理,属于单位给职工的一项福利。报销范围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和学校的政策而定,例如,苏州市规定14周岁以下儿童的药品费用在治疗必需且非参保药物的情况下,先扣除药价的20%后再按比例报销。
- 门诊和住院报销 :
- 报销范围包括普通门诊、门诊紧急抢救、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检查、门诊特殊病种、门诊特殊药品、住院等。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超过起付线的医疗费用,少儿医保根据医院等级按比例支付。例如,一级基层医院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院为55%,三级医院为50%。
- 意外伤害报销 :
- 少年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90%的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3000元。
- 其他政策 :
- 如天津市儿童医保按低档缴费,但报销比例按照高档执行,且存在账户共济政策,即用父母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进行结算。
少儿医保父母单位报销的政策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异,建议家长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来确定报销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