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川市2023年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相关规定,门诊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如下:
一、报销范围
-
纳入门诊统筹的费用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均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门诊特殊慢特病
共31种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肺结核等)及5种大病(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报销比例80%。
-
门诊特殊检查/治疗
单次100元以上的特检特治项目(如CT、核磁共振等)报销70%。
二、报销比例
-
医疗机构级别差异
-
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 :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75%
-
二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80%
-
三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85%
-
-
退休人员优惠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起付标准1300元,超过部分按80%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起付线与年度限额
- 普通门诊起付线为2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在职职工)或1000元(退休人员),跨年不结转。
-
待遇优先级
若门诊慢特病、大病与普通门诊待遇重叠,优先使用慢特病、大病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
门诊特殊药品
部分特殊药品可能单独纳入保障,需符合用药方案和年度限额。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执行以铜川市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