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医保报销新规定
- 城乡居民门诊支付限额调高:从4000元提高至5000元。
- 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待遇提高: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60%提高至65%。
- 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门诊报销规定
-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社区医院报销60%,其他医院报销45%,三级医院报销3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 特病门诊:包括恶性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等9类疾病,不设起付线,成年居民报销70%,婴幼儿及各类学生报销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住院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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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
- 社区医院:起付标准300元,4万元以下报销80%,4万元以上报销85%。
- 其他医院:起付标准600元,4万元以下报销70%,4万元以上报销75%。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200元,4万元以下报销70%,4万元以上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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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及各类学生:
- 社区医院:起付标准300元,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以上报销90%。
- 其他医院:起付标准600元,4万元以下报销80%,4万元以上报销85%。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200元,4万元以下报销80%,4万元以上报销85%。
大病保险报销规定
- 报销范围:包括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自付的费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等的费用。
- 报销标准:特病门诊和住院个人自付的费用,起付标准2万元,报销比例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特殊药品,起付标准2万元,报销比例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其他规定
- 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线累计不超过所住最高等级医院标准。
-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待遇享受人员:住院时不设置起付线。
以上就是2024年宁波医保报销新规定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