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
- 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居民医保:
- 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费用500元以上部分,基金支付75%。
- 二级医疗机构:费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部分,基金支付55%;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部分,支付65%;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5%。
- 三级医疗机构:费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部分,基金支付50%;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部分,支付60%;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报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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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三级医疗机构:16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1200元
- 一级医疗机构:800元
- 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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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一级医疗机构:5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 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
年度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无明确提及年度支付限额。
- 居民医保:年度内支付参保学生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限额为30万元。
其他报销政策
- 大病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医保制度内基本医疗费用,累计达1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累计在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以上为镇江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的详细信息,具体报销金额还需根据实际医疗费用和当地医保政策计算。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