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医疗保障政策,居民医保 不能直接折合职工医保 ,两者在参保对象、待遇标准、缴费方式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异。具体说明如下:
一、参保对象与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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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适用于本市户籍或持《江苏省居住证》的居民,需通过单位或个人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退休后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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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仅限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按年缴费,缴费标准低于职工医保,待遇按年度享受,不累计缴费年限。
二、待遇标准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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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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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在职人员起付线700元,退休人员350元;一级医院报销75%,二级65%,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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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起付线300元,一级医院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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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职工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高于居民医保,且无封顶线;居民医保仅限指定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较低。
三、年限与转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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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计算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退休后无需再缴费;居民医保不计算年限,每年缴费即享当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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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并参加职工医保时,可申请转移接续,但 原居民医保年限不计入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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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若退休前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其缴费年限可按每1年折抵3个月职工医保年限(2018年政策),但学生儿童和大学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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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转居民 :职工医保缴费期间不能转为居民医保,需退休后重新参保。
总结
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在待遇保障上有明显差异,无法直接转换。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医保类型。若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可优先选择职工医保,并关注政策调整带来的待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