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市社保政策,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比例如下(截至2025年1月最新调整):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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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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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单位缴费比例为 8% (2014年1月1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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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工资总额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则按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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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比例为 2% ,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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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单位缴费中约30%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纳入统筹基金。
二、其他社保项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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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0.5%,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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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1%,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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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1%,个人不缴费。
三、缴费基数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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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上下限分别为全省平均工资的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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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按全省平均工资1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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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中断缴费2年后需重新参保。
四、历史调整说明
- 2014年1月1日起,单位缴费比例曾从6%调整为8%,个人比例保持2%不变。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数据,确保与当前执行标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