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审核、公示、发放
山西省大病救助的手续可分为申请、审核、公示和发放四个主要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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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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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籍居民需长期居住,部分城市扩展至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需额外提供务工合同、居住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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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籍需为低保户、特困职工、优抚对象等特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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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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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如自付费用占比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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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将罕见病(如血友病)或地方高发疾病(如血吸虫病)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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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状况
- 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因病导致实际生活水平低于贫困线。
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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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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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簿、医保卡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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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五保供养证、孤儿证明等社会救助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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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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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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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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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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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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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组织民主评议并公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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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符合条件者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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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复审
- 对村(居)委会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提交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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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终审
- 综合家庭经济状况、医疗支出等,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发放救助金。
四、救助标准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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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金额 :根据家庭自付费用、当地生活保障标准等因素确定,具体数额由县级民政部门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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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审批通过后立即拨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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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部分省份(如山西)每年1月和7月集中审核,需关注当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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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群体 :农村五保户、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可优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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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需提供完整、真实的医疗报销凭证,虚假材料可能导致申请失败。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细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医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