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大医保报销比例
1. 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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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如医大附属一院、盛京医院,北部战区总医院):
- 起付标准:600元/年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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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起付标准:400元/年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55%,退休职工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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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三级)医院:
- 起付标准:200元/年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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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 起付标准:200元/年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75%
2. 住院报销比例
- 0-4万元以下:报销85%
- 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
- 8万元以上:报销95%
3.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 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报销比例最高可达75%
- 具体报销比例:根据自付医疗费用的多少,报销比例分段递增,自付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
4. 其他
- 急诊报销比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急危重病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的,报销比例为70%
- 门诊统筹年最高支付限额:7800元
- 市内住院待遇: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和医疗费用金额有所不同
以上为沈阳医大医保报销比例的详细信息,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及时关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