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店医保政策,综合近年国家及地方政策文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门诊统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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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参保人员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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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药店需符合医保药品管理、财务和人员管理规范,并支持联网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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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
以贵阳贵安为例,年度起付标准150元,退休人员报销比例75%,在职人员70%。
二、医保支付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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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内药品定价
国家对医保目录内药品设定统一支付标准,超出部分需患者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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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压力
医院因“零加成”政策药品价格更低,可能挤压药店在慢性病用药等领域的市场份额。
三、双通道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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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统一
部分国谈药品可通过医院和定点药店“双通道”报销,但药店需与医院保持一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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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该机制旨在提高药品可及性,但需药店配合执行价格管控。
四、其他关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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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证相符
参保人员需在定点药店购药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实现“人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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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若药店违反医保政策(如价格虚高、服务不规范),将面临罚款、暂停结算等处罚。
五、药店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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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经营
严格遵循医保目录用药范围,确保药品定价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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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优化
提供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增强患者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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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控制
通过集中采购、谈判药品降低进价,提高竞争力。
以上政策自2021年起逐步推进,覆盖全国23个省,未来可能进一步优化门诊统筹待遇和支付方式。药店需持续关注政策动态,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