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
济南市生育津贴的申请需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主体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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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1年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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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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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已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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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行为符合国家和济南市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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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效生育证明(如生育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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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材料
需提交《济南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及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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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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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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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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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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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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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及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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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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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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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济南医保”APP或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入生育津贴申请页面,上传材料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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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平台支持通过微信公众号(如“爱山东”APP济南分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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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请
携带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工作人员将进行现场初审。
四、审核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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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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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经办机构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生育合规性进行审核,通常需2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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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不通过的,会书面告知补充或修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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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 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发放至职工提供的银行卡账户,由单位转交给本人。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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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可能影响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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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需确保信息与缴费记录一致,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审核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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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需确保网络稳定,线下需提前确认办公时间。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拨打济南市医疗保障局热线或访问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