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险和生育险并未合并,但生育险已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关键亮点包括:保留生育险种、待遇不变、统一管理、个人不缴费,且合并后简化流程、增强基金共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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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与现状
2019年国务院明确要求生育险与职工医保合并,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原则。失业险仍独立运行,未纳入合并范围。 -
合并后的核心变化
- 参保同步:职工医保参保人自动参加生育险,覆盖范围扩大。
- 基金统筹:生育险基金并入医保基金,统一征缴,费率不增加。
- 待遇延续: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按原标准支付,资金从医保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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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险的独立性
失业险仍单独存在,用于保障非自愿失业者的基本生活,与生育险功能不同,目前无合并计划。
提示:生育险与医保合并后,职工无需额外操作即可享受生育保障,但需注意地方细则差异。失业险政策需另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