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南江县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患者身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城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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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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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异较大,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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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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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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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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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每日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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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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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后按等级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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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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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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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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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1万元,含二类门诊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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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扶助政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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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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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市级或市外公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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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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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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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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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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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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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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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额外补贴:每日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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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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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病种分类,例如:
- 重大疾病门诊报销比例可达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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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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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政策执行,转诊及急诊人员报销比例降低5%,临时外出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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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障 :符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条件的,可叠加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基础报销与专项扶助措施,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