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津贴的会计分录,根据不同的处理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产假期间不发放工资,生育津贴到账后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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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产假工资及社保/公积金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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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公积金时代垫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社保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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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生育津贴并支付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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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津贴等于产假工资 :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冲销垫付工资: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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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津贴大于产假工资 :
先冲减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再支付差额: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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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生育津贴后续支付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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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工资及社保/公积金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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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公积金时代垫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社保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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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生育津贴后处理差额
若津贴 > 工资: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若津贴 < 工资: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支付差额:
借:其他应付款-生育津贴
贷:银行存款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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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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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属于员工福利,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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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时冲减“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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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列示
生育津贴需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为“应付职工薪酬”,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其他应付款”或“应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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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具体会计处理可能因地区政策或企业规定略有不同,建议结合当地劳动法规执行。
以上分录均需根据实际业务场景调整,建议每月末核对“其他应付款”与“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确保账务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