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河南省医保生育津贴的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全省统一实施“免申即享”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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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申即享范围
自2024年7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统筹区(包括郑州、开封、洛阳等)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参保女职工在生育出院时自动结算医疗费用,无需额外申请即可享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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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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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可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上传生育信息申报医疗费用,实现跨省“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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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2024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费满3个月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将自动发放至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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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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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按照女职工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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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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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天数:98天(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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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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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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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多生育1个婴儿:+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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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前流产:+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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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后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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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天数示例:顺产128天(98+30),双胞胎148天(9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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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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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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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缴费满12个月,产后连续缴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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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以个人身份参保满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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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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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连续缴费满9个月支付1200元,不足9个月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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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自然分娩3000元/例,剖宫产4500元/例等(具体以医疗机构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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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 出院结算后最快5个工作日内到账。
四、地区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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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 :按1%缴费比例单位,津贴天数18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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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 :按单位上年度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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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 :国家机关及财政全供单位女职工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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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 :生育津贴188天,多胞胎每孩增加15天。
以上政策适用于河南省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具体操作可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