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24年最新门诊特定病种(门特)政策,病种范围、报销标准及管理细则如下:
一、2024年新增门特病种
河南省2024年新增了13种门特病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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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含放疗、化疗、靶向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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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腹透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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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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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障碍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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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如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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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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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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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依赖性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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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型肝炎(HCVRNA阳性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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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AI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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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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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动脉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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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拉德-威利综合征
二、报销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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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所有门特病种均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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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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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参保人:门诊费用按住院报销比例(70%或73%)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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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提高至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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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未选点就医:报销比例降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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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病种叠加政策 :同时患两种及以上病种时,年累计支付限额减半。例如:高血压3级+糖尿病+冠心病患者,年累计支付额度为3000元(3000+1500+150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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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范围 :门特病种仅限门诊治疗,不包含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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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城市级别和政策调整略有不同,例如河源市精神类疾病起付标准为300元,其他病种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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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需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认定手续,材料包括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
四、政策生效时间
2024年8月26日新修订的《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有效期3年。
以上信息综合自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及各地医保部门官方文件,具体以参保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