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24年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相关规定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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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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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定额管理,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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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两个病种以上累计支付限额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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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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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
- 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0%。
二、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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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报销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门诊费用可报销,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发票及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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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用药保障 :高血压合并糖尿病/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患者年度累计报销额度40元,门诊用药费用不计入统筹基金年度限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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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准 :门诊检查可明确诊断的疾病,无需住院即可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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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不设起付线,下年度不结转。
以上政策适用于河南省城乡居民及城镇职工,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