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确实可以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和操作规范。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适用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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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要求
职工医保参保人需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 绑定家庭成员 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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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仅支持 本统筹区内 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缴费。例如,德阳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只能为德阳市内的城乡居民缴费,跨统筹区操作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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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要求
绑定家庭成员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需 足额覆盖城乡居民医保年缴费用 (如2025年标准为每人每年390元或500元)。
二、操作流程(以山东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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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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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泰安医保”或“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绑定近亲属信息并开通“家庭共济缴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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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家庭成员仅能绑定1名参保职工,且职工个人账户仅能授权1名近亲属使用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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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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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城乡居民”→“居民医疗”,添加需缴费人员信息并选择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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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家庭共济缴费”入口,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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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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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渠道
需通过职工医保参保地指定的官方平台操作(如“泰安医保”“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等),家庭成员无法自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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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部分城市(如临沂)要求在每年缴费前完成绑定和代缴操作,逾期可能影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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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具体操作细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官方平台。
四、其他地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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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通过“浙里办”微信小程序绑定家庭共济账户后,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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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公众号完成授权登记后操作。
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联系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获取最新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