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慢病报销政策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40种慢性病,门诊和住院费用均可按比例报销,年度限额最高达1.2万元。参保人员需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认定,报销比例达55%-75%,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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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沈阳市将40种慢性病纳入报销目录,包含高血压(Ⅲ期)、糖尿病(合并症)、冠心病等常见病种,部分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享受更高报销额度。 -
报销比例与限额
-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75%,年度限额1.2万元;
- 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55%-65%(按病种分级),年度限额6000-1万元;
- 住院费用与普通疾病共享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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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患者需携带近期病历、检查报告到沈阳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申请慢病认定,通过后选择1-2家定点机构就医,直接持社保卡结算享受即时报销。 -
异地就医备案
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可提前备案,在居住地选定点医院就诊后,凭票据回沈阳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待遇标准与本地一致。
提示: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或12345热线查询最新细则,及时更新慢病定点机构名单以保障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