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的“有自付”和“无自付”区别在于报销方式:无自付项目由医保全额按比例报销,而有自付项目需个人先承担部分费用(如10%-80%),剩余部分再纳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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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自付项目
属于医保目录内全额报销范围,医保基金直接按比例支付(如70%-90%),个人仅需支付报销后剩余部分。例如普通甲类药品或基础诊疗项目,无需提前自费。 -
有自付项目
分为两类:- 诊疗项目:通常需个人先自付80%,剩余20%再按医保比例报销。
- 药品项目:如乙类药需先自付10%-30%,剩余部分纳入报销。例如100元的乙类药自付10%后,90元按70%报销,实际自付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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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费项目
医保完全不报销,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如目录外药品、高端耗材或超封顶线费用。
总结:就医时优先选择“无自付”项目可减少自付压力,而“有自付”和“全自费”需根据病情和经济情况权衡。建议结合商业保险补充医保未覆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