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医保部门的职责可分为政策制定、基金监管、支付管理、服务保障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政策制定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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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医疗保障政策
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及标准制定,组织实施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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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医疗保障
推进城乡统一的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及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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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组织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制度,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二、基金监管与支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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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安全防控
建立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基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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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执行协议情况进行稽核,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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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管理
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及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政策,建立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三、服务管理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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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机构管理
确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审核医疗费用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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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审核与支付
负责门诊特殊病资格评审、医疗费用报销及离休干部医药统筹费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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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维护
受理参保咨询,协调医患矛盾,保障参保职工合法权益。
四、信息化与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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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
推进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医保卡管理、数据统计及异地就医结算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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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与分析
编制基金预决算草案,定期分析基金收支,建立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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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保障
承担医疗保障基金日常事务,包括政策宣传、统计报表及档案管理。
五、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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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统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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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细化医保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首违不罚”机制,提升执法规范性。
以上职责综合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公共服务及信息化管理等多方面内容,体现了医保部门在维护参保权益、保障基金安全中的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