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居民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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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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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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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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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院及异地急诊)住院
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50%。
二、特殊群体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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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60%,一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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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10万元以下)
三级医院报销50%,二级60%,一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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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年限
每满5年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2007年参保者2022年达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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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
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负担超8000元部分,大病保险按55%比例补偿。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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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按60%比例报销,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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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调整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不同,例如县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1000元等。
以上政策适用于2017年安徽省城乡居民医保,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